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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符 比賽規定 音符 敘獎辦法 音符 比賽項目組別 音符報名步驟 音符 退費辦法 音符常見問題

    常見問題

    Q1如何繳費

    A: 請自行線上填妥報名表後加LINE ID : @maia1999,私訊協會助理索取匯款帳號,並在匯款後將匯款收據拍照或轉帳紀錄截圖,傳回給協會助理確認,經確認後會助理會將完成報名收據儲存於對話當中的記事 本,經確認已完成報名繳費才算完成報名。

    Q2通知單

    A:比賽前兩周前會開始發送通知單,比賽通知單會儲存於比賽報名完成繳費之對話帳號記事本中,請收到通知單後詳閱通知單,確認通知單上各項細項是否正確,並注意確認事 項所需遵守規範,若通知單需修改,請於收到通知單後3天內通知助理修改,逾期不候,請自負相關之責。

    Q3資料修改

    A: 於比賽發送通知單前各項比賽報名資訊都可進行修改,例如:比賽組別、就讀學校、比賽曲目、指導老師…等各項資訊。請自行聯繫助理LINE ID : @maia1999,將正確資訊傳送給助理,經助理回覆已完成修改,即可完成修改作業,無須從新填寫報名表單。

    Q4公布賽程

    A:比賽前兩周會於網頁中公布比賽賽程,一經公布賽程後,為以示公平不得再修改各項報名資訊,例如:比賽組別、比賽曲目,經查證比賽資格未符合比賽報名資訊,將取消報 名資格,不退還報名費用。

    Q5比賽伴奏

    A:需伴奏者請與助理確認使用伴奏方式,例如:鋼琴伴奏、各項樂器伴奏、音樂檔伴奏,若需音樂檔伴奏,請於填寫完比賽報名表後,比賽報名截止前將音樂MP3檔發送至 「music3966168@gmail.com」註明【比賽名稱+參賽者姓名+樂器+曲目】傳送後通知助理確認,待助理確認音樂檔後通知。

    Q6輔助器具

    A:大會僅提供鋼琴、及一般演奏用椅,其它演奏或伴奏所需之樂器、譜架或輔助器材請參賽者自行準備。主辦單位將提供參賽者所需之輔助踏板,也可自行攜帶。鋼琴國小低年級組前都 會安裝於鋼琴踏板上。國小中年級(含)以上輔助踏板將放置於舞台上方,需要輔助踏板之參賽者上台演奏時,請家長或老師自行上台安(拆)裝,大會不提供工作 人員 協 助。

    Q7服裝儀容

    A:沒有硬性規定要穿著禮服,僅須穿著正式服裝即可。

    Q8雙人以上組別

    A: 四手聯彈組、二重奏含多人以上組別,以參賽者中年級高的為報名參賽組別

    Q9比賽曲目

    A:請參賽者自行選擇自選曲一首參加比賽,上台演奏時間依照每組組別不同限制分鐘為限(競賽類4分鐘,演奏類3分鐘),上台坐定後開始計時,超過時間司儀將響鈴,聽到鈴聲請立即停止演奏,敬禮下台(未演奏完畢完整曲目不會扣分,請自行決定演出段落)。未能在司儀響鈴時立即停止演奏者,將列入評分考量。

    Q10敘獎方式

    A: 1.主辦單位將視各組參加人數多寡,決定評列名次之人數。
      報名人數:【1~2人者取一名評列名次:第一名成績需特優以上,否則不計名次僅排等第;3~4人者取兩名;5人以上者取三名;3人以上(含)第一名需有特優以上成績,否則只取第二、三名】
    2.競賽類:選出前三名頒發獎狀、獎盃予選手、指導老師。
      其餘選手依照成績頒發特優、優等、甲等獎狀。音樂班競賽類及非音樂班競賽類分開組別敘獎。
      每組參賽選手須超過12名得以頒發獎學金【獎學金為第一名$3000、第二名$2000、第三名$1000】
    3.演奏類:不排名次,依照演奏成績給予特優、優等、甲等,頒發每位參賽選手獎狀、獎盃。
      特優:平均85分以上、優等:平均80~84.99分、甲等:平均79.99分以下。
    4.選定類:選出前三名,頒發獎狀、獎盃予選手。其餘選手依照成績頒發特優、優等、甲等獎狀。
      5.指導老師敘獎:凡參賽競賽類選手得到前三名,指導老師亦頒發獎狀及獎盃。
    (一等獎90分以上,二等獎85~89.99分以上,三等獎80~84.99分,優秀獎79.99分以下)。

    Q11獎學金

    A:每組人數達到12人以上(含12人),加發六千元獎學金。
    (獎學金為第一名$3000、第二名$2000、第三名$1000)獎學金將於台上統一頒發,賽前會公布比賽頒獎時間,請參賽者自行注意頒獎時間,未能在頒獎時間到達上台授獎選手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獎學金資格,恕不進行補發作業。

    Q12如何分組

    A:每組比賽將由比賽樂器、比賽年級、組別作為區分。請於報名時自行確認報名組別是否正確,經比賽公布賽程後,若因報名組別不符資格將取消比賽資格,不予以退費。

    Q13比賽報到需出示資料

    A:各參賽者請依照比賽通知單上述時間,於比賽報到時間以前至比賽報到處出示手機通知單畫面(無須列印)即可完成報到,若無出示比賽通知單,亦可出示身分證明(如:健 保卡、學生證)完成報到。未能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者,以示公平將以棄賽論。

    Q14遲到

    A:當天各組比賽開始前司儀將進行唱名,唱名三次未到選手,為以示公平,將取消比賽資格已棄賽論。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。若為下列情形不再此限:
       ①參賽者本人發生突發重大傷病或直系親屬因故傷亡時。
       ②因參賽時所搭乘交通工具發生重大事故,中斷因故停駛或遲駛一小時以上,導致無法參加比賽。
       ③因兵役徵集或點閱(教育)召集,導致無法參加比賽。
    符合以上條件而無法參賽者,得檢附相關書面證明向大會申請延賽或退費作業。

    Q15開放寧賞

    A:各組比賽時開放當組參賽者之家人、老師進入會場寧賞,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,僅於各組比賽前統一帶隊進入會場、各參賽選手在台上更換下位選手演出時開放進出,選手坐定準備開始演奏時,將關閉所有出入口,直至下位選手登台時開放進出,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,如手機及電子鬧錶等各式電子用品應關閉或設定為靜音,且不得攜帶任何寵物入內,違反者經勸告不從時,賽務單位得予以驅離,取消參賽者比賽資格。

    Q16賽後領獎

    A:每組比賽結束後將立即計算分數、公開得獎名單,請賽後於現場等待領獎,每位參者無論是否得到名次,都將得到獎狀乙紙、指導教師獎狀乙紙、比賽評語表乙份,請各位參賽者於賽後約莫一小時在報到處領回獎項,每組獲得前三名之參賽者,可獲得獎盃兩座(學生1座、指導老師1座),一座請參賽者上台授獎,一座請於報到處領回獎項。無法上台、現場等候頒獎之參賽者,請於賽前、頒獎前於報到處登記自費郵寄,並繳納郵寄費用、登記收件資訊。未上台受獎、報到處領回獎項者請於賽後14天內自行聯繫組委會進行事後補發,逾期不候,將取消所獲獎項。

    Q17賽後通知各學校、教育局得獎

    A:組委會將於各區比賽結束後兩周內,將各參賽者得獎獎資訊行文發送至各大學校、教育局,通知授獎給參賽者,比賽獎項於比賽當天均已發放給各參賽者,需學校在上台頒獎盃的各位 參賽者,請自行攜帶獎盃給與學校,請學校進行頒獎,本組委會不再另行頒發其他獎項。若參賽者、老師想自行將公文送至學校,亦可與助理聯繫,索取公文電子 檔。

    Q18有關天災、不可抗因素因應辦法

    A:比賽期間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、豪大雨、疫情…等)將比賽日期延後至組委會確認時間後另行公布,若比賽延後時間造成參賽者無法進行補賽,將受理延後下次參賽,或辦理全額退費。

    Q19比賽錄影

    A:比賽將為以示公平、賽後各項作業使用,將進行全程錄影,包含報到處報到頒獎錄影、台上演出全程錄影,其版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,且不得向主辦單位索取任何報酬。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、錄影,會場內請勿以閃光燈攝影,以免干擾參賽者演出,恕不提供相關設備與資料;若比賽當天需對自家參賽者進行較專業之攝影, 使用 到較 大型機具,為不影響其他參賽者之權益,請先與組委會登記索取攝影證,將於當天發放攝影證,未事先登記申請者,組辦單位有權於當下禁止一切攝影動作。

    Q20現場直播

    A:組委會為提供未能到場觀賽的各選手親參賽者影音檔友參與比賽,將於臉書粉絲團「高雄市音樂藝術交流協會」上進行直播,可邀親友進行線上觀賞,本項服務非為必要作業,請勿以各項理由對組委會進行檢討,比賽直播因各項版權問題只進行當下直播,結束將立即刪除,恕不提供任何索取作業。

    Q21賽後索取參賽者影音檔

    A:若賽後需與主辦單位索取錄製影音檔,將酌收工本、製作費用(僅可索取自家參賽者之影音訊息)。